问题 | 离婚一方名下房产如何分割 |
释义 | 离婚一方名下房产的分割办法: 1.离婚一方名下房产如果属于个人婚前购买的个人财产,则房产属于登记人,不需要进行分割。 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在产权证上只写明了夫妻一方的名字,如果双方有书面约定的,原则上按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无论谁出资购买的房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也不因为产权证上写谁的名字,就是谁的财产,产权的所有人都是夫妻双方,离婚时按照房产的实际市场价值平均分配。 一、房子只写一个人名字算共同财产吗 房子只写一个人名字是否算共同财产视情况而定。 1.一方全款买房,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为个人财产。 2.在登记前贷款买的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是用共同财产还贷的,离婚时房产归登记方所有,但是婚后房产增值部分和还贷部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对此部分可以要求分割。 3.婚后双方父母出资的,全款买房的,写在一方名下的,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在双方名下的,如果没有约定份额,那就是共同共有。 3.夫妻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不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的,都属于共同财产。 二、婚前买的房子,离婚后怎么分配 婚前买的房子一般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仍归一方所有。但如果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的;则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离婚时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或者婚前房产是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则离婚时按住夫妻双方的出资额比例分割给房产。 还有种情况是婚前一方支付首付,获得房产,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则离婚时房子归支付首付方,共同还贷部分由房屋产权方给予对方补偿;如果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则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如果婚后也是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的,则该房产属于这一方所有,离婚时不进行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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