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指标转让不签合同属于违约吗 |
释义 | 房屋指标转让合同未付款双方未约定以付款为生效条件的合同成立,约定以付款为生效条件但主合同已履行的同样认定为合同成立,约定以付款为生效条件且主合同未履行的认定为合同未成立。 一、电子合同纠纷法院可以受理吗 电子合同纠纷法院可以受理。电子合同这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双方或者是多方民事主体的法律行为,当事人之间以电子的方式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民事权利义务为目的,当事人之间签订的这种合同是合同的电子化,是合同的新形式。电子合同纠纷属于合同纠纷的范畴,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电子合同纠纷。一般来讲,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生效的时间,一般认为是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成立之日即为生效时间;如果合同中未约定生效时间,但对合同的生效有附加条件的限制,则以该附加条件达成时为合同生效时间。 二、合同签订日期生效日期有效之间 合同签订日期晚于生效日期有效。但为避免法律纠纷,建议在签订合同前重新起草合同。生效的标准: 1、关于合同的生效时间,一般来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 2、双方未约定生效时间的,一般认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3、当事人以合同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成立; 4、当事人以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要求在合同成立前签订确认书; 5、合同成立时,成立之日为生效时间,合同中未约定生效时间,但对合同生效有附加条件的,合同生效时间为附加条件。 三、付定金和不付定金的区别 付定金和不付定金的区别: 1、如果在合同中没有约定以交付定金为合同成立或生效条件的,则定金是否交付对合同的效力不产生影响,要根据合同本身的内容来判断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2、如果在合同中约定以交付定金为合同成立或生效条件,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 3、如果在合同中约定以交付定金为合同成立或生效条件,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未全部履行或者未履行主要部分的,则主合同不成立或者生效,没有法律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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