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刑事律师孟宪辉:什么是少捕慎诉、慎重羁押的刑事司法政策? |
释义 | 少捕慎 根据这一理念,少捕慎诉慎押的内涵包括。少捕,就是对绝大多数轻罪案件反映时宽时窄,审慎羁押,加强对逮捕社会危险性的审查,依法可以不逮捕的,尽量适用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尽量减少对犯罪嫌疑人的羁押候审;审慎起诉,就是行使检察机关的自由裁量权,充分适用相对不起诉的法定条件。审查起诉的审前把关,发挥分流作用;审慎羁押,就是要加强对羁押必要性的审查,及时变更、撤销不必要的羁押。 对于少数重罪案件,即危害国家安全、严重暴力犯罪、涉黑涉恶等严重犯罪案件,以及危害大但情节恶劣、拒不认罪的案件体现当严则严,该捕则捕,该诉则诉,从重打击。这一政策还要求在惩治犯罪的前提下,加强对人权的司法保护,减少社会对立情绪,促进社会和谐。长期以来,在办理刑事案件中,逮捕、拘留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常态化。首先,强制措施的适用不平衡,过度依赖羁押性强制措施。应优先适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非羁押性强制措施的比例不高,大量案件以羁押方式推进,羁押候审仍是刑事诉讼的常态。二是轻罪案件中逮捕、羁押案件比例高,羁押后轻刑化率高。对可能判处较轻刑罚、不具有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适用羁押强制措施,偏离了强制措施制度的初衷,不符合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要求。三是羁押期限缺乏制约,"一羁到底""关多久判多久 "等不合理现象不同程度存在,甚至出现羁押 "绑架 "起诉、定罪、判刑,影响司法公正。目前,刑事司法过程中的这些传统习惯做法,已经不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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