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拐卖儿童罪追诉期已过怎么办 |
释义 | 拐卖儿童是侵犯家庭关系和儿童合法权益的罪行。即使超过追诉期,被害人提出控告也必须立案。拐骗儿童罪的构成要素包括侵犯身体自由和人格尊严、非法拐骗等行为、任何年龄的自然人都可能构成、以及存在直接故意和出卖等主观因素。拐卖儿童的行为侵害儿童的人格尊严和身体自由权。 法律分析 拐卖儿童追诉期过后仍为罪行。刑事案件的追诉期过后,表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而不是表示被告人没有犯罪。如果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即使追诉期限已过。拐骗儿童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的家庭关系和儿童的合法权益。拐卖儿童是指以出售为目的,实施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等行为之一。只要实施了上述任一行为,即可被以拐卖儿童罪论处。拐骗儿童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侵犯的对象是被害妇女、儿童的身体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 2、客观上表现为非法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或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而且行为人主观上具有出售的意图。拐卖儿童的犯罪行为侵害了被害儿童的身体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被害儿童在被拐骗后,受行为人控制,被欺骗、任意摆布,失去了自由权,行为人将被害儿童当作商品出售,剥夺了其做人的尊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该内容由 丁旭涛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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