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有企业渎职罪既遂判什么刑 |
释义 | 我国《刑法》中没有国有企业渎职罪,只有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该罪既遂的定罪量刑为:犯此罪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权益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一、中国对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既遂的判刑标准? 中国对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既遂的判刑标准为:犯此罪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签订合同失职被骗罪的构成条件? 签订合同失职被骗罪的构成要件:1、本罪的主体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2、本罪在主观方面是过失;3、本罪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财产权益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4、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应如何处罚? 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的处罚如下: 1、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该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规定处罚; 4、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该罪的,依照规定从重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或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侵吞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等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 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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