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一方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指的是夫妻中的卖方。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任何一方要处分共同财产必须得到另一方的同意,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但是,如果第三方是出于善意,并支付了合理的价款,那么买卖合同是有效的。如果夫妻中的一方是购房方,那么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 法律分析 夫妻一方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这种情况是指夫妻一方作为卖方时。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任何一方要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必须得到另一方的同意,除非双方另有协议。但是如果第三方是出于善意,并支付了合理的对价,买卖合同就有效。如果夫妻一方是作为购房方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就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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