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但需经批准或登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相互转让股权,需经过半数以上股东同意。转让方需书面通知其他股东,若30天内未答复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需购买该股权。经同意转让的股权,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比例可协商,否则按出资比例行使。公司章程有特殊规定的,以章程为准。 法律分析 股权转让合同原则上自合同成立之日起生效,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经批准或者登记才生效的除外。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拓展延伸 股权转让合同的法律风险评估 股权转让合同的法律风险评估是对股权转让合同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的过程。在进行股权转让时,双方应当充分了解合同条款的法律约束力和可能引发的风险。例如,合同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合同条款是否明确、合同是否涉及到第三方权益等。通过对合同的法律风险评估,可以帮助当事人更好地了解合同的法律后果,并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因此,进行股权转让合同的法律风险评估对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合同的有效履行具有重要意义。 结语 股权转让合同的法律风险评估对保护当事人权益至关重要。双方应充分了解合同约束力与可能风险,如合规性、条款明确性及第三方权益。评估合同的法律风险可帮助了解法律后果,采取风险防范措施。保护当事人权益与有效履行合同,法律风险评估不可或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