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居住证所需条件和步骤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办理居住证的条件,包括申请人必须是具有中国国籍的非本市户籍人口,且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或者在本地学校连续就读的条件之一。申请人还必须在本地办理居住登记满六个月,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和近期数码照片到居住地所在的居住证受理点申请。受理点进行初步核对后,打印居住证申请表,申请人需签名确认并出具受理回执。 法律分析 以下内容是关于办理居住证的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具有中国国籍的的非本市户籍人口。 2.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或者在本地学校连续就读的条件。 3.申请人必须在本地办理居住登记满六个月。手续有: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和近期数码照片到居住地所在的居住证受理点申请;受理点进行初步核对,打印居住证申请表;交申领人签名确认,出具受理回执。 拓展延伸 申请居住证所需条件 根据我国《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申请领取居住证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拥有房屋产权或在房屋租赁关系中拥有完全产权; 3.在所申领的居住地城市或县内具有稳定的生活居所; 4.办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卡》; 5.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此外,《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中也明确了申请居住证所需条件,包括: 1.在浙江省范围内流动; 2.持有有效的《浙江省临时居住证》; 3.在浙江省范围内具有稳定的生活居所; 4.办理了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 5.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综上所述,申请居住证所需条件主要包括居民身份证、房屋产权或租赁关系、稳定的生活居所、社会保险卡以及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对于流动人口而言,还需满足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中的相关条件。 结语 办理居住证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申请人必须是具有中国国籍的非本市户籍人口,并且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或者在本地学校连续就读的条件之一。此外,申请人还需要在本地办理居住登记满六个月。具体流程是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和近期数码照片到居住地所在的居住证受理点申请,受理点进行初步核对并打印居住证申请表,申请人签名确认并出具受理回执。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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