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劳动法严格规定女职工是享有产假的,公司这样做可能是因为你要请产假,他不想支配你工资而已,可以去劳动局告他的: (一)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七十五天 (二)难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授乳时间哺乳假: 女职工生育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应照顾其在每班劳动时间内授乳两次(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单胎纯授乳时间为三十分钟,亦可将两次授乳时间合并使用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谓哺乳假六个半月(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六条) 注:产假90天是按自然天数计算,包括法定节假日 晚育假、晚育护理假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产假90天是包括双休日和国定假日的 晚育假30天是包括双休日,但不包括国定假日 一、必须享受的假 产假:90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