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人可以要求用债务人的死亡赔偿金偿债吗? |
释义 | 有网友咨询:亲人因为交通事故死亡,该亲人有债务若干,债权人能否主张以该亲人的死亡赔偿金偿还债务? 债权人主张以死亡赔偿金偿还债务,理由是死亡赔偿金是遗产,既然是遗产,就能用于偿还债务。那么,问题来了,死亡赔偿金是遗产吗?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 :“遗产是指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可见,遗产是自然人生前就拥有的财产,而死亡赔偿金是自然人死亡后产生的。此外,死亡赔偿金的法律性质虽为财产损害赔偿,但属于民法典规定的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其是对被继承人未来收入损失的赔偿,是被继承人具有人身专属性质的法定赔偿金。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二十九条规定:受害人死亡后,债权人要求用其死亡赔偿金承担赔偿责任或者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由于“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也就不能作为遗产用于清偿债务(被继承人同意的除外)。因此,继承人(债务人)的债权人不能主张被继承人在获赔死亡赔偿金的范围内清偿继承人(债务人)生前所欠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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