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财产属于共同财产? |
释义 | 案件导读 丁某与梁某2016年2月22日在某某县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丁某于2021年4月12日、2022年5月21日向法院起诉要求与梁某离婚,法院判决不准丁某、梁某离婚后,双方未能和好,丁某再次向法院院起诉要求与梁某离婚,并且分割共同财产。 法院判决 准予丁某与梁某离婚,至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未提供证据证明,法院不予支持。 案件分析 夫妻共同财产必须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一般是指领结婚证后到离婚期间的财产,离婚时只有这期间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才能分割。 共同财产包括以下几种 1.工资、奖金。工资、奖金泛指工资性收入,目前我国职工的基本工资只是个人收入的一部分,在基本工资之外,还有各种形式的补贴、奖金、福利等,甚至还存在着一定范围的实物分配,这些共同构成了职工的个人收入,当然,在一些现代企业或外资企业中,也存在着一定比例的高工资、高收入,甚至年薪、股份期权等,这些收入都属于工资性收入。 2.生产、经营的收益。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既包括劳动所得, 也包括大量的资本性收入,比如买的股票和债券。 3.知识产权的收益。知识产权是一种智力成果权,它既是一种财产权,也是一种人身权,具有很强的人身性,与人身不可分离,婚后一方取得的知识产权权利本身归一方专有,权利也仅归权利人行使,作者的配偶无权在其著作中署名,也不能决定作品是否发表。但是,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因发表作品取得的稿费,因转让专利获得的转让费等,归夫妻共同所有。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该属于共同财产的。比如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的养老保险费,司法解释规定,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另外还有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所增值部分;婚前财产购买的股票、基金在婚后的升值部分;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都属于共同财产。 如果准备离婚建议提前了解清楚家庭中的所有财产,做好准备,大件物品比较好说,但是如果是存款一类的,需要知道具体的银行卡和具体金额,准备好证据,这样将来会比较有利。 想了解更多精彩内容,快来关注肖正伟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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