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人怎样算无能力偿还呢 |
释义 | 借款担保人在保证期间无偿还能力的,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或者担保人的财产保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七条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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