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帮信罪”是一种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罪名,指的是犯罪嫌疑人在明知他人将用他人的手机卡、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及结算卡、以及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实施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时,仍然将这些卡租借给对方。 根据司法解释,如果相关数额总计达到一定标准或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就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帮信罪”与诈骗罪共犯的理论与实践界分。在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获利较少、未参与分配诈骗所得的,往往发挥的作用较为薄弱,也很难证明其与诈骗团伙之间有通谋。因此,获利较少、未分取非法获利等因素也是法院判定行为人构成帮信罪而非诈骗罪的重要考量因素。 在上游犯罪的诈骗数额达到特别巨大标准时,正确区分帮信罪与诈骗罪共犯,不仅可以使当事人得到公正的结果,也有利于维护司法的公平正义。在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帮信罪的最高刑期为三年,而诈骗罪的刑期可以达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因此,当涉案数额特别巨大时,正确区分帮信罪与诈骗罪共犯显得尤为重要。 行为人的犯罪所得也应当是区分帮信罪与诈骗罪的参考指标。但是,考虑行为人的犯罪所得,一定程度上是罪刑相适应原则的考量,这并不意味着追求以刑制罪。 综上所述,“帮信罪”是一种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罪名,行为人帮助他人实施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时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在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正确区分帮信罪与诈骗罪共犯显得尤为重要,行为人的犯罪所得也应当是区分帮信罪与诈骗罪的参考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