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离婚手续要些什么东西 |
释义 | 当事人双方自愿离婚的,且达成共同意思表示后签订离婚协议,夫妻双方需要准备的资料有: 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重要证件和离婚协议书等书面材料,到当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一方通过起诉离婚的,当事人需要准备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协议解决好关于子女的抚养义务等问题;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住房解决等问题,确认无误签名确认; 携带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重要证件,以及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材料,准备离婚起诉书及副本,提交法院。 一、离婚财产分割证明公章由谁出具 离婚财产分割证明公章一般是由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离婚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协议离婚,协商签订离婚协议后,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即可。办理离婚登记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即在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另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诉讼离婚主要涉及财产的分割及孩子抚养权的归属。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或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准备诉状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去立案即可。起诉离婚需要递交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及财产清单。 二、军人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军人起诉离婚的,一般需要准备好以下的材料:1、户口本;2、居民身份证;3、结婚证;4、离婚协议书。值得注意的是,离婚协议书里面需要写清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5、各两张同底色,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的单人照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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