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子女是第一继承人。因此无论已婚还是未婚的女方,都属于一级继承人,应当与兄弟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当然女儿结婚后不主张继承权是可以的。这是对自己权利的放弃,但并不意味着没有继承权。没有有效遗嘱的,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划分遗产。尊重父母与孩子的关系是一种自然的血缘关系。非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具有相同的继承权。亲生父母的离婚和婚姻变更不影响亲生父母与子女的继承权。即使父母离婚,离婚的父母仍有与自己孩子继承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