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生证明找不到可以通过亲子鉴定补办吗? |
释义 | 一、出生证明找不到可以通过亲子鉴定补办吗? 1.没有出生证明,用亲子鉴定不可以上户口。 2.新生婴儿落户必须提供:父亲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母亲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出生医生证明。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指标证明,或计划外生育处罚完结证明(农村需乡政府以上,城市需街道以上)。结婚证明,母亲户口在外地的方可,本市除外。 3.办理注意事项:办理的时候需要携带孩子父母的身份证,不需要带户口本,身份证上面的名字出生日期等信息要和住院时输入的信息名字相符合,身份证必须是有效的二代身份证。 二、怀孕期能做亲子鉴定吗 怀孕一段时间之后可以做亲子鉴定。在妊娠8至13周时,可以抽取绒毛组织,做无创DNA检测染色体;或者在14至28周时抽取羊水进行鉴定。胎儿亲子鉴定是三联体鉴定,不仅需要胎儿DNA,还需要父母双方分别提供血痕或者带毛囊的毛发。除此之外,用过的牙刷、杯子、内衣裤、指甲等也可以作为鉴定样本。 三、上户口的时候可以做亲子鉴定吗 上户口亲子鉴定一般由个人提出司法委托,所有被鉴定人需由鉴定机构工作人员现场采集样本、拍照、核验身份证明(小孩无证件可不提供)并复印存档,签署相关司法委托协议、留取指纹。在实际受理过程中,可能存在父母未婚先育、修改或补办《出生医学证明》、领 养子女等特殊情况,当事人需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者负责核发《出生医学证明》的医院确认是需要父母双方和小孩一起鉴定,还是父母其中一方和小孩鉴定即可。 四、对方不愿做亲子鉴定的,可以强制进行吗 对方不愿做亲子鉴定的,是否可以强制进行要看具体情况。 当事人都不愿做亲子鉴定不能强制,但是如果是父母生活的原因而对未成年子女做出丢弃的行为时,未成年子女被好心人寄养着,帮此未成年找到了丢弃他的父母,而父母不承认跟未成年子女有血缘关系,可以在法院的诉讼下要求强制鉴定亲子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十九条?父或者母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否认亲子关系,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否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父或者母以及成年子女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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