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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生育津贴就高不就低原则的法律条文
释义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是一回事,生育女工产假期间领取的生育津贴相当于产假期间工资的性质。这就意味着,生育女工在领取生育津贴期限内,其所在单位不再支付产假期间工资;超过生育津贴发放时间的产假,产假工资由企业按有关规定发放。生育女工如果没有达到领取生育津贴条件的,仍由所在单位发放产假工资。当然,如果生育女工所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应享受的工资性收入的,差额部分应当由单位发放。
    生育津贴比工资低怎么办
    1、首先大家拿到生育津贴之后发现比工资还低,这种情况也不用太过担心,因为这种现象在现在比较常见,如果遇到这种问题,那么后期可以由用人单位来补,补足之后就可以了。
    2、除了大家见到的生育津贴比工资低之外,有些人拿到手的生育津贴比工资还要高,如果是这样,那么所在单位也会按照一定支付方式给员工发放,只不过两种方式计算方式会有一些差别。
    3、差额部分如何来补,其实是有计算公式的,一般分为两种,第1种就是员工每个月工资除以21.75乘以产假天数,减去所在单位平均缴纳工资,除以30,乘以产妇请假天数。第2种,(员工工资减去所在单位平均缴纳工资)除以30乘以产假天数,大家可以将数据代入进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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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0 0:2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