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动产权利人委托的律师或者破产管理人都依法享有管理和处分不动产的权利,可以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利害关系人不得公开、非法使用权利人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一、房产证的内容与登记的时候不一样以哪个为准呀 房产证的内容与登记的时候不一样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二、查房产证怎么查 查房产证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1、实施不动产登记以来,房产证资料已经移交给不动产登记部门管理,因此房产证权利人可以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到不动产登记大厅查询;2、司法机关依法查询,公安部门、法院、检察院等司法部门因司法办案需要,可以依法查询、查封、调阅涉案当事人房产信息档案、卷宗。 三、不动产登记造成损害可追偿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登记错误,造成他人损害的,登记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登记机构赔偿后,可以向造成登记错误的人追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