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查自查自纠是否做到全覆盖,思想发动是否广泛深入; 二查组织查纠措施是否有效,是否发现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三查顽瘴痼疾是否得到有效整治,存量问题是否基本消除; 四查案件线索核查是否到位,清除害群之马成效是否明显; 五查“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是否落实到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主动投案问题的规定》第一条为规范纪检监察机关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对主动投案的认定和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