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由哪里出具 |
释义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可以向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或者起诉后向法院申请伤残评定。依据相关规定,侦查机关根据侦查工作的需要设立的鉴定机构,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不得设立鉴定机构。 一、伤残鉴定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为了保障伤者的权益以及保证伤残鉴定的准确度,鉴定一般要在伤者治疗终结后进行,如此可保证不会发生鉴定结束后因新的伤情出现而弃用在先鉴定结论的情况。 可以自行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用之与肇事方商议赔偿事宜或用于起诉;也可在起诉后向法院申请伤残鉴定,由司法机关委托鉴定机构进行。 鉴定后应积极与对方联系商议赔偿事宜,如不能达成一致应尽快委托律师起诉。 二、个人怎样申请伤残鉴定? 个人申请伤残鉴定的标准: 1、伤情稳定后,即可以申请伤残鉴定。可以双方协商一致后向司法鉴定机构申请,协商不成,也可以单方向司法鉴定机构申请。 2、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机构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委托人有特殊要求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从机构中选择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委托人不得要求或者暗示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按其意图或者特定目的提供鉴定意见。 三、轻伤鉴定可申请3次吗 没有硬性规定,对方可以多次申请,但是否同意是要由公安机关来决定的。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1、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 2、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3、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4、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理由的; 5、法律规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其他情形。 接受重新鉴定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条件,一般应当高于原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 六、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由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编入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名册并公告。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根据鉴定人或者鉴定机构的增加和撤销登记情况,定期更新所编制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名册并公告。 七、侦查机关根据侦查工作的需要设立的鉴定机构,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不得设立鉴定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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