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基本工资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吗 |
释义 | 一、基本工资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吗 1、劳动合同中的基本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是可以的。如果合同期间的实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就违反了相关法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而所谓的劳动报酬是除加班工资以外的实发工资总额。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五条 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第五十六条 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二、拖欠员工工资怎么处理 拖欠员工工资一般可以通过如下方式处理: 1、遇到拖欠员工工资的用人单位,可与用人单位询问协商; 2、若其不理可到劳动仲裁处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索要工资; 3、若仲裁以后单位仍不支付工资,可凭仲裁书到法院起诉用人单位,申请强制执行。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