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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还原被撞者损失与责任方损失
释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了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计算方法,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收入有固定和无固定的分别计算,无法证明收入的可以参照相同行业的平均工资计算。此外,文章还提到了其他赔偿费用的计算标准。对于损坏的车辆、物品和设施,应进行修复或折价赔偿。
    法律分析
    人被车撞了对方全责误工费如何算?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起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交通事故误工费计算: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其它各项赔偿费用的标准是: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
    6.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比照上述规定计算,但不得超过三人。
    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
    结语
    交通事故中的误工费是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如果受害人有固定收入,那么误工费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如果没有固定收入,可以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者参照当地相同行业的平均工资计算。其他赔偿费用包括医疗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和住宿费等,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计算。对于损坏的车辆、物品和设施,应当修复或者折价赔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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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5:1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