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贵港失业保险关系转入在哪办理 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885号院贵港市政务服务中心社保医保分中心贵港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26-38号综合受理窗口 二、贵港失业保险关系转入办理条件 失业保险正常参保缴费 三、贵港失业保险关系转入办理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 第二十二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移。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 第二十二条: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迁的,失业保险费用应随失业保险关系相应划转。第二十三条: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在省、自治区范围内跨统筹地区转迁,失业保险费用的处理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第二十四条: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凭失业保险关系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迁入地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 四、贵港失业保险关系转入办理时间 窗口办理时间: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