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居期间所生子女及财产如何处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 同居期间所生子女由谁抚养可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按照最有利于子女的利益的原则判决。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应当按照共有财产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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