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签订时需要关注哪些问题? |
释义 | 签合同时要注意对对方当事人的资信审查、选择书面形式签订合同、合同条款清楚全面具体。合同签订的定义是指缔约双方相互为意思表示并达成合意而成立了合同,包括订和立两个阶段。 法律分析 一、签合同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1、订立合同时一是要注意对对方当事人的资信审查,主要审查对方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履约能力状况等信息。二是选择书面形式签订合同,对于时间紧迫而达成的口头协议,也应当在事后及时补签书面合同。三是合同条款要清楚全面具体,尽量参照同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二、合同签订的定义是什么 合同的订立是指缔约当事人相互为意思表示并达成合意而成立了合同。合同的订立由“订”和“立”两个阶段组成。“订”强调缔约的行为和过程为是缔约各方接触、治商过程,包括缔约各方的接触、洽商并最终达成协议前的整个讨价还价过程。此阶段由要约邀请、要约、反要约诸制度加以规范和约束,产生先合同义务及缔约过失责任。而“立”强调缔约的结果,指的是双方合意的达成,即双方当事人就合同条款至少是合同的主要条款已经形成一致意见,各方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得以确定,简言之,合同成立了。 结语 签合同时要注意对对方当事人的资信审查,选择书面形式签订合同,合同条款要清楚全面具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至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法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合同的订立包括订和立两个阶段,前者强调缔约的行为和过程,后者强调缔约的结果,即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合同成立。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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