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租赁合同不是必须书面形式的要式合同,但如果不采用书面形式,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会被视为不定期租赁。法律规定租赁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但不采用不会导致合同无效。 法律分析 租赁合同不是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虽然法律规定租赁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否则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将被视为不定期租赁,但法律并未规定不采用书面形式将导致租赁合同无效。因此,租赁合同不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因为它不是要式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该内容由 傅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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