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录音证据的证明力强吗? |
释义 | 在司法实践中,确实有不少案件,因为录音证据起了关键作用,让持有该证据的当事人胜诉。这样的案例不时就有报道,有些人就以为手持录音证据就万事无忧了,这个观点是错误的。 刚才提到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第70条,对录音证据所加的限制,除了“合法手段取得”外,还有其他限制。比如“有其他证据佐证”、“无疑点”。 《民事诉讼法》第71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应当辨别真伪,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一般来讲,如果只有录音证据,没有其他佐证,得到法院支持是有难度的。 另外,由于当事人缺乏经验,录音内容不清楚、不准确,无法和其他证据相互佐证,也导致有些合法取得的录音证据,最终不能成为定案依据。所以,录音证据的收集,也是有很多注意事项的! 一、录音证据法官会听吗 会的,合法的录音资料即属于视听资料,可以作为证据呈现在法庭之上。视听资料作为证据形式之一,是被法律认可的证据形式。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 法院不采纳录音证据的原因如下: 1、侵犯了他人隐私权,手段不合法,证据必须要有合法性,录音证据当然也不能例外,侵犯他人隐私,是法定的排除事由,正常情况下,面对面谈话录音或者通话录音中,不要出现涉及他人隐私的话语,切记不能采取窃听手段; 2、录音证据不完整,经过了剪辑和截取,录音证据要保持完整性,不能擅自剪辑和截取,避免法官误认为己方断章取义,歪曲事实,办案中发现,有的当事人自作聪明从长录音中进行了截取,究其原因,说了为了突出重点,这是很大的一个误区; 3、类似于吵架情形,双方出现过激言语,吵架时,陈述的事实极有可能不是真实情况,如果准备收集录音证据,要尽量做到心平气和,不要与对方发生言语冲突; 4、原始录音删除或者原始载体损毁,用于录音的设备,要保存好,即使已经把录音拷贝了出来,也不要在原始载体上删除,证据都是看原件的,拷贝版本的实质是复制品。 二、追债只有录音如何解决 追债只有录音的,也可以提起诉讼追债。但由于只有录音证据不足,所以债权人需要搜集其他证据证明借贷关系存在,且债务人并未还款。如借款时有第三人在场的,可让第三人出庭作证;如果有借款时的录像资料的,可以提供录像资料。 对于录音证据需要具体审核录音的真实性以及有效性,合法性后才能作为证据使用。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