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合格: 1、外观基础上的评分应达70分以上; 2、实测项目:主要检查项目(在项目栏列有△者)的合格率为100%,非主要检查项目合格率应达70%; 3、质量保证资料评分应达70分以上; 4、工程综合评分应达70分以上。 二、优良 1、外观项目的评分应达85分以上; 2、实测项目,在合格的基础上,全部检查项目(包括主要检查项目和非主要检查项目)的平均合格率应达85分以上; 3、质量保证资料评分应达85分以上; 4、工程综合评分应达85分以上。 三,外观项目的检验评定: 1、外观项目的验评应由三人以上共同进行,并对工程进行全数量检查。 2、外观项目检查内容和标准见相应的行业标准各节中的文字说明部分。 3、外观项目的评分,应先按优、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予以评定,其对应得分如下:优:85—100,合格:70—84.9,不合格 四、外观项目分的计算: 外观评分=各单项评分的平均值; 外观检查的否决权:外观质量检查。 1、在外观项目验评合格后,才能进行实测项目的验评。 2、实测项目内容及充许偏差见相应行业标准。 3、实测项目得分的计算: 工程质量等级可划分为:质量合格,不合格和优良。单元组成分部,单元工程主体,工程主要检查项目要求合格(没有优良)基本项目达到70%合格为合格,少了就不合格。90%以上合格为优良(外观鉴定为85%优良)出现质量事故(一般较大质量事故)全部返工的需重新评定等级。不全部返工的只能为合格。质量缺陷的只能为合格。所有该分部的单元50%以上优良为优良。 市政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规定,不仅规范了我们的安全,且规范了我们的合法权益。如果您是项目人您一定要谨遵规定,面对评级,使级数达到您想要的高度,如果您是公民就更应该了解,使权益得到保障,生活更美好,如还有什么疑问,还可登陆我们的网站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