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隐匿会计账簿罪既遂量刑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账簿,涉及金额在50万元以上,或者为逃避依法查处而隐匿、销毁或者拒不交出会计资料的构成本罪。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