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缓刑是否等同于服刑? |
释义 | 缓刑的法律后果及条件要求:缓刑被宣告的犯罪分子在考验期满后不再执行原判刑罚,但违反监督管理规定会撤销缓刑;如果在缓刑期间犯新罪或有未判决的罪,将撤销缓刑并执行新罪刑罚;缓刑不适用于附加刑;缓刑的条件包括犯罪情节较轻、悔罪表现、无再犯罪危险、不对社区造成重大不良影响;不满18岁、怀孕妇女、已满75岁的人必须宣告缓刑;缓刑期间可限制特定活动和接触特定人。 法律分析 缓刑没有执行刑罚,因而不算在服刑 缓刑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根据《刑法》第76条、第77条的规定,一般缓刑的法律后果有以下三种: (1)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没有刑法典第77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2)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典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新犯之罪和漏判之罪,不受犯罪性质、种类、轻重以及应当判处的刑种、刑期的限制。 (3)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此外,根据刑法典第72条第2款的规定,缓刑的效力不及于附加刑,即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因而,无论缓刑是否撤销,所判处的附加刑均须执行。 法院判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现行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第七十四条明确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这就是说,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是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是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三是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对于符合适用缓刑条件的犯罪分子,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怀孕的妇女;已满七十五周岁的老年人,刑法明确规定必须适用缓刑,这体现了以人为本和人道主义精神。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结语 缓刑是一种特殊的刑罚执行方式,根据《刑法》第76条、第77条的规定,它具有以下三种法律后果:一是在缓刑考验期满且没有违法行为的情况下,原判的刑罚将不再执行;二是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或发现尚未判决的其他罪行时,缓刑将被撤销,同时对新犯罪作出判决;三是在缓刑考验期内严重违反缓刑管理规定的情况下,缓刑将被撤销,原判刑罚将执行。此外,缓刑对附加刑的效力不及,仍需执行。法院判缓刑需满足犯罪情节较轻、悔罪表现良好、没有再犯罪危险、对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等条件,但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对于未成年人、怀孕妇女和老年人,刑法明确规定必须适用缓刑,体现了以人为本和人道主义精神。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五章 证 据 第六十九条 需要查明的案件事实包括: (一)犯罪行为是否存在; (二)实施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节; (三)犯罪行为是否为犯罪嫌疑人实施; (四)犯罪嫌疑人的身份; (五)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目的; (六)犯罪嫌疑人的责任以及与其他同案人的关系; (七)犯罪嫌疑人有无法定从重、从轻、减轻处罚以及免除处罚的情节; (八)其他与案件有关的事实。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八节 鉴 定 第二百五十二条 对鉴定意见,侦查人员应当进行审查。 对经审查作为证据使用的鉴定意见,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五章 证 据 第七十六条 公安机关依法决定不公开证人、鉴定人、被害人的真实姓名、住址、通讯方式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的,可以在起诉意见书、询问笔录等法律文书、证据材料中使用化名等代替证人、鉴定人、被害人的个人信息。但是,应当另行书面说明使用化名的情况并标明密级,单独成卷。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