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事实婚姻离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解除同居关系。法律规定,男女双方符合婚姻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一、事实婚姻可以办理离婚吗 事实婚姻是可以办理离婚的。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前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办理离婚就直接按事实婚姻处理;如果在1994年2月1日后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诉讼离婚时,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二、在夫妻两个人没有结婚证的情况下如何离婚 在夫妻两个人没有结婚证的情况下离婚的方法: (一)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如果双方补办结婚证的,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者诉讼方式离婚。 (二)1994年2月1日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只能按照同居关系处理。双方不存在离婚的问题。关于子女和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问题,可以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诉讼至法院解决。 三、离婚后继续生活算事实婚姻吗 离婚后男女双方继续生活在一起的,不算事实婚姻而属于非法同居关系。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男女当事人双方符合结婚实际条件的,相关有关部门应该告知其在案件受理之前补办结婚证,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解除同居关系。离婚后,双方都没有再婚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要解除非法同居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