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告在律师会见期间,是否需要签署法律援助申请书? |
释义 | 法律分析:被告无需在律师会见期间签署法律援助申请书,但应在适当的时间内向法院提出申请,以保障其权利。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被告有权委托辩护人,并有权在侦查进行期间会见辩护人。被告不享有代理诉讼的权利。”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二条规定,“律师应当依法代理当事人诉讼、非诉讼和其他法律事务,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3.《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被告人有权在刑事诉讼侦查阶段、审判阶段和执行阶段申请法律援助。被告人申请法律援助的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享有法律援助权利之日起计算不得超过十日。” 综上所述,被告在律师会见期间无需签署法律援助申请书,但应在适当的时间内向法院提出申请,以保障其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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