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女方赔偿有吗 |
释义 |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男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女方可以有赔偿的: 1、重婚; 2、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有其他重大过错。女方没有过错,男方有上述过错,才可以有赔偿,如果离婚后女方经济生活困难,可以协商补偿女方。 一、女方离婚是否要赔偿男方青春损失费 女方离婚不需要赔偿男方青春损失费。因为法律并不支持青春损失赔偿这种请求,理由如下: 1、我国法律没有春损失赔偿没有相关规定,青春费不属于法定精神损害赔偿的范畴,要求青春损失赔偿没有法律依据; 2、结婚是双方的自愿行为。如果真的有青春损失,双方都会有损失; 3、除非夫妻一方有法律规定的过错行为之一,另一方作为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赔偿损害。 二、丈夫和小三有了孩子该怎么办 丈夫和小三有了孩子,女方可以跟丈夫起诉离婚。夫妻双方离婚时,可以分割共同财产,并且要求男方作出补偿。 如果当事人已经结婚了,与小三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的,或者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就会构成重婚罪。小三生孩子,如果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话涉嫌重婚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三、男方在什么情况下不可以提出离婚? 男方不可以提出离婚的情况: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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