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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未成年继承人放弃继承
释义
    

法律主观:
    


    首先,放弃 房产继承 权从法理上讲属于单方法律行为,当事人为单方法律行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作为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行为能力人,本人是无法放弃房产 继承权 的。其次,未成年人的民事法律行为一般由法定 代理 人代为进行,通常情况下由父母作为其 法定监护人 进行。但是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法定监护人及代理人都不得损害未成年人的继承权及其他财产权益。   因此,未成年人所享有的 继承 份额,其法定监护人及代理人也无权代为放弃。最后,即使 继承人 之间就继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法院也应依职权审查是否存在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情形。法院一旦发现调解协议损害未成年人权益,一律不予确认。当事人若坚持不变更调解合意的,法院将依职权作出裁判。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二十条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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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3:2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