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法官最担心的投诉来自哪个部门? |
释义 | 法院判决结果不服应按诉讼程序上诉,不是对法官个人投诉。投诉法院的方式包括向纪检监察部门、同级检察院、人大常委会等反映或举报,也可直接向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或中纪委举报。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也可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可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剥夺。 法律分析 法院法官最怕检察院投诉,可以管法官的部门很多,如法院领导、检察院、人大等部门,但如果对案件不服,则应该按诉讼法规定提出上诉或申请再审或是申请检察院投诉,对案件的判决结果不服,不是对法官个人有意见,应该直接按诉讼程序上诉或申诉等程序。 那么投诉法院的方式有哪些?投诉法院的方式如下: 1、根据《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可以向其所在县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或者举报; 2、向该县法院所在的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或者举报; 3、如果涉嫌职务犯罪,可以向同级检察院反映或者举报; 4、向该县法院同级的人大常委会反映或者举报; 5、也可以直接向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或者中纪委举报。综上所述您清楚了吗?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六条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拓展延伸 法官们最关注的投诉来源部门,揭示他们的担忧 法官们最关注的投诉来源部门往往是与司法系统有直接联系的机构,例如警察局、检察院、监狱管理局等。这些部门的失职或不当行为可能对司法程序和法院裁决产生重大影响。法官们担心这些部门的投诉可能涉及到滥用职权、警察暴力、证据收集不当等问题,这些问题不仅会损害司法公正,还会损害公众对司法系统的信任。因此,法官们会密切关注这些部门的运作情况,确保他们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以维护司法的公正和权威。 结语 法官们最为担心的是来自检察院的投诉,因为检察院是可以对法官进行监督的部门之一。然而,如果对案件的判决结果不服,应按照法定程序提出上诉或申请再审,而不是直接对法官个人提出意见。投诉法院的方式包括向所在县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同级检察院、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或中纪委举报等。法官们密切关注这些投诉来源部门,以确保司法公正和权威的维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修正):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四十四条 政府采购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十二条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 前款所称相关人员,包括招标采购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竞争性谈判采购中谈判小组的组成人员,询价采购中询价小组的组成人员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修正):第四章 政府采购程序 第四十二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政府采购项目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应当妥善保存,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采购文件的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 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标准、评估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采购活动记录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采购项目类别、名称; (二)采购项目预算、资金构成和合同价格; (三)采购方式,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载明原因; (四)邀请和选择供应商的条件及原因; (五)评标标准及确定中标人的原因; (六)废标的原因; (七)采用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相应记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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