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案件的审查起诉阶段是比较重要的,检察院需要对案件的一些证据进行审查,并且通过相应的起诉的流程来进行起诉。一、取保候审期间审查起诉阶段多久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是一个月,如果不延长的话,应当在检察院审查起诉后一个月内送到法院。但办理取保候审的时间并不一定是审查起诉的时间,进入审查起诉的时候检察院会通知你的,这次通知之后,大概一个月会送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办理的取保候审:1、法律规定,取保候审期间不能停止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和审理活动;2、取保候审期间,如果检察机关认为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建议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或者直接下达《不起诉决定书》,同时撤销取保候审;3、如果检察机关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嫌疑人继续取保候审。二、哪些人不能办理取保候审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八条: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但犯罪嫌疑人具有本规定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除外: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根据《高检规则》第三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三、取保候审保证人具有哪些义务取保候审的保证人应当承担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义务。《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1)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2)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及时报告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