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方拒不执行抚养费判决的,另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不抚养孩子的一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就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与其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时,再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维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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