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合同中,格式条款指的是合同当事人提前就合同中所可能涉及到的某一类事项进行约定并列入合同中的一些标准化条款,而并非是经过双方协商、自由约定的具体法律事项。此种格式条款,往往由一方在制作合同时预先约定,另一方只有“接受”、“拒绝”的权利,无法对其进行具体的讨价还价,因此对自己的权益可能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自用条款,应当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格式条款是指为许多相同或者类似的合同所准备,未经讨论就提供给对方订立合同的条款。自用条款是指当事人在一方为订立多项合同而准备、提供的条款。这些条款是在一定条件下事先起草的,并在后续多个合同中反复使用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格式条款的解释适用下列规则: (1) 当事人对该格式条款的理解存在分歧,解释应当有利于无过错方; (2) 当事人对该格式条款的理解存在分歧,且该条款系对双方利益分配的约定,解释应当有利于不起草格式条款的一方; (3) 在不违反公平、公正原则和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格式条款中的疑义应当按照习惯和诚信原则解决。 结论:合同中的格式条款可能对自己的权益产生不利影响。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注意对其进行仔细阅读,如遇到不明确的条款应当要求更改或者删除,并在有需要的情况下寻求专业法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