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离婚时,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如财产不足,则需协商或由法院判决。如属于丈夫个人的债务,并非夫妻共同生活和经营所需,妻子可提供证据不需偿还。 法律分析 1、共同债务由双方承担连带责任。离婚时,夫妻应共同还清共同债务。若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由人民法院裁决。 2、如属于丈夫个人的外债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经营,妻子有证据可免除偿还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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