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条款禁止约定在劳动合同中 |
释义 | 禁止约定在劳动合同中的条款是:1.定金、保证金或抵押金条款;2.禁止约定劳动者在未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3.除法定情形外,劳动合同中不得约定由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一、劳动合同中不能约定哪些内容 以下条款是法律不允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 1、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条款。禁止用人单位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对违反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立即退还给劳动者本人。 2、禁止约定劳动者在未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3、除法定情形外,劳动合同中不得约定由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二、违约金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有哪些规定? 只有以下两种情形用人单位可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2、在竞业限制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三、劳动合同适用是否有违约金 劳动合同中可以包含违约金。 但《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中对于员工需支付违约金的情形仅限于两种: 一是违反服务期约定的; 二是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 两种情况下违约金的数额都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其他情形不可以约定违约金。 而且涉及违约金的条款需要是当事人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且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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