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性骚扰赔偿最高金额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一、性骚扰赔偿最高金额规定是什么? 性骚扰赔偿最高金额规定是我们国家实际上是不存在着性骚扰相关的赔偿金额的规定,没有具体相关的法律法规关于性骚扰的赔偿以及额度的多少,何况这个也不好进行司法鉴定和甄别,一般都是和解了事,赔礼道歉,赔偿金额都是协商。 二、强奸罪相关规定是什么? 1、《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批复》: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字号】法释[2003]4号 【颁布时间】2003-1-8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此复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强奸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字号】法释〔2000〕4号 【颁布时间】2000-2-24 为依法惩处强奸犯罪活动,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审理强奸案件的有关问题解释如下: 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对于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情节轻微、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 对于行为人既实施了强奸妇女行为又实施了奸淫幼女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以强奸罪从重处罚。 4、《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管教干警强奸女犯案件管辖问题的批复》: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检察院 【发文字号】 【颁布时间】1992-3-2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你院冀检监字(1991)23号《关于监管改造场所管教干警强奸女犯受案范围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并征得最高人民法院和公安部同意,现答复如下: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79)法研字第28号《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的规定,管教干警强奸女犯的案件应当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上级检察机关决定,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检察机关可以直接立案侦查: 1、公安机关不认为是犯罪,而检察机关认为已构成犯罪,并向公安机关提出应立案侦查的建议,公安机关仍不接受的; 2、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有困难,而主动要求检察机关直接立案侦查的; 3、上级检察机关及有关部门依法交办的。 此复。 生活当中大家对于具体的赔偿方面的金额确定并不是特别了解,比如说如果遭受性骚扰应当如何来进行维权,实际上是可以通过和对方协商,或者直接到法院来进行起诉的。具体赔偿金额双方当事人可以自主进行协商来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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