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前个人支付首付款,银行贷款,婚后夫妻共同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需双方协议处理。若达不成协议,法院判归产权登记方所有。婚前双方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法院一般判决房屋归属登记方名下。婚前或一方支付首付,婚后还贷且未取得产权证,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居住使用权。取得产权证后,任何一方可向法院起诉。 法律分析 1.个人应支付首付款并从银行贷款购房,婚后应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若不动产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则在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若无法达成协议,则法院判决归产权登记方所有。 2.婚前双方应共同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则除非未登记一方有证据证明其有出资行为,否则法院一般会判决房屋归属登记方名下。 3.婚前双方或一方应支付首付,婚后双方应共同还贷。若尚未取得产权证,则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哪方居住使用。待取得产权证后,任意一方可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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