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款纠纷可否约定管辖 |
释义 | 法律分析:工程款结算纠纷可以约定管辖,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 一、居间合同管辖的范围包括哪些 居间合同的管辖是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但如果当事人的居间合同中依法约定了由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的,依其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二、劳务合同原告所在地起诉 可以,发生合同纠纷后,当事人是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的。根据法律规定,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约定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三、借款合同纠纷管辖 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当事人双方也可以通过协议方式约定由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五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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