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北京办理独生子女证的条件如下: 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办理独生子女证的立案标准: 1、父母的身份:申请人的父母必须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夫妻,并且只有一个子女; 2、申请人的身份:申请人必须是独生子女,并且年龄在18周岁以下; 3、材料准备:申请人需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包括申请书、户口簿、出生证明等; 4、审核程序:申请人申请独生子女证后,相关部门将对其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如审核通过,则会颁发独生子女证。 综上所述,独生子女证制度是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国家对承诺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书面认可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 国家采取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综合采取规划、土地、住房、财政、金融、人才等措施,推动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提高婴幼儿家庭获得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 国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机构,支持幼儿园和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区提供托育服务。 托育机构的设置和服务应当符合托育服务相关标准和规范。托育机构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