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离婚律师」结婚后妻子离家出走,丈夫才知妻子婚前患精神疾病 |
释义 | 一对夫妻在结婚一周后,妻子就离家出走,丈夫寻找未果后,才从妻子的父母处得知妻子在婚前就患有较为严重的精神疾病。男方因此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婚姻,并要求女方及其父母返还彩礼。法院审理后,支持了男方的诉讼请求。 原告罗某和被告黄某于2020年6月经人介绍相识相恋,2020年7月3日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罗某给予黄某及黄某父母总共7.68万元作为结婚彩礼。婚后一周左右黄某离家出走,罗某多次寻找黄某未果,直至2021年1月,罗某才从黄某父母口中得知黄某婚前就患有比较严重的精神疾病。2022年7月罗某以黄某患有严重精神疾病导致双方无法共同生活为由将黄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撤销其与黄某的婚姻关系,并要求黄某及黄某父母返还彩礼金总共7.68万元。法院审理后认为,依据查明的事实,黄某婚前已患有严重精神疾病,办理结婚登记前后未如实告知罗某,导致双方婚后无法共同生活。法院依法判决撤销罗某与黄某的婚姻关系,并责令黄某及黄某父母共同返还彩礼金7.68万元给罗某。 问题1:本案中的婚姻关系为何是被撤销? 律师指出:依据《民法典》第1053条的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在本案中,由于女方在结婚前没有告知男方其患有精神疾病,男方以此为由向法院起诉撤销婚姻,符合法律的规定,双方的婚姻关系依法被撤销。 问题2:本案中的彩礼为何是全额返还? 律师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规定了彩礼返还的三种情形,即: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在本案中,原告和被告虽然已经登记结婚,并且共同生活过,但是两人仅共同生活过一周的时间,两人的婚姻关系亦依法被撤销,法院也因此判决女方需返还全部的彩礼。 问题3:对于婚前患有重大疾病的情形,有什么是我们值得关注的? 律师提醒到:《民法典》第1053条的规定将婚前患有重大疾病从属于婚姻无效的情形变为可撤销婚姻的情形,这也是承认了这种情形下的婚姻从无效转变为有效。只要夫妻另一方没有在发现后的一年诉请撤销婚姻,那么婚姻的效力即为一直有效。 -----------------------------------------------------------【推荐律师】尤辰荣律师,拥有20年法律服务经验,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现为上海英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律所高级合伙人。在从事律师职业的20年时间里,尤辰荣律师始终坚持工作在诉讼法律服务的第一线,亲力亲为地办理每一件委托人托付的案件。凭借着长期在诉讼法律服务领域的执业经验和经历,运用扎实的业务知识和娴熟的诉讼技巧,尤辰荣律师及其团队承办过数千起的各类诉讼案件,为大量的委托人完成了诉讼的目标。尤辰荣律师擅长办理各类民事诉讼案件、刑事辩护案件以及商事仲裁案件,在各类婚姻家庭案件、遗产继承案件、刑事辩护案件、房产纠纷案件方面有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经验。专长领域:婚姻家庭,遗产继承,刑事辩护,房产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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