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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政局内的离婚协议
释义
    

法律主观:
    


    (1)明确表示 双方自愿离婚 ; (2)协议内容为双方自愿达成; (3)有对子女抚养、 财产和债务 的一致处理意见。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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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7 0:3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