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拐骗儿童罪怎样量刑 |
释义 | 对拐骗儿童罪的量刑是:一般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拐骗儿童罪,是指行为人以欺骗,引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14周岁的男,女儿童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拐骗儿童罪犯罪的客体是他人的家庭关系和儿童的合法权益。拐骗儿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拐骗不满14周岁的男女儿童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 一、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对象要求,本罪侵犯的对象是人身权利中人身买卖的权利; 2、客观要求,本罪客观上表现为非法绑架、绑架、收购、贩卖、接送或者中转妇女儿童。所谓拐骗,是指行为人利利诱、欺骗等非暴力手段使妇女、儿童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为自己控制的行为; 3、主要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主观上表现为直接故意。而且行为人主观上有出卖的目的。 二、买卖儿童是否犯法 买卖儿童犯法。 具体如下: 1、所谓拐骗,是指行为人以利诱欺骗等非暴力手段使妇女、儿童脱离家庭或监护人并为自己所控制的行为。拐骗的方法多种多样:有的是在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物色外流妇女,并用谎言骗取信任,达到自己的罪恶目的;有的是利用各种关系,花言巧语夸某地生活好,以帮助介绍对象、安置工作等为诱饵,诱骗妇女随自己离家出走;有的是以帮助照看为名将儿童从监护人手中骗走;有的则是以帮助引路、给零食等方法,将儿童拐走; 2、所谓贩卖,是指行为人将买来的被拐的妇女、儿童再出卖给第二人的行为。接送、中转,是指在拐卖妇女、儿童的共同犯罪中,进行接应、藏匿、转送、接转被拐骗的妇女、儿童的行为。将收买、绑架、贩卖、接送、中转被拐骗妇女、儿童的行为作为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表现形式,是本法对拐卖人口犯罪立法的进一步完善。根据本条规定,行为人只要实施了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或者中转妇女、儿童中的任何一种行为,即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在五种行为方式中,拐骗和贩卖是拐卖妇女、儿童罪中最主要、最常见的客观表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 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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