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女方户口不肯迁移 |
释义 | 离婚后的户口办理的方式有:1、协议离婚的,在户口接收地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证明,由派出所开出接收证明,凭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至迁出地办理迁出手续。2、判决离婚的,在户口接收地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证明,需凭身份证,户口本,判决书原件去迁出地办理迁出手续。3、如一方不配合或拿不到户口本的情况下,凭身份证在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其法律效力与户口本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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