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卖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分 |
释义 | 买卖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分 #温州律师# 司法实践中,最容易跟买卖合同混淆的是承揽合同纠纷。 具体案件中,法院需根据合同约定以及合同履行过程,并结合以下要素进行认定: 1、是合同是否约定标的物的生产过程、标的物接收方是否对生产进行监督检验; 2、是合同是否约定原材料的具体提供方; 3、是标的物是否系根据一方个性化要求生产的特定物; 4、是合同是否约定接收方有随时解除权。 符合上述特征的宜认定为承揽合同纠纷,反之则宜按照买卖合同纠纷来审理。 需要说明的是,并非所有案件中的法律关系判断都会影响合同义务的承担,事实上也很难将两种性质的合同完全按照二分法进行区分。 有些案子无论定性是买卖合同关系或是承揽合同关系,均不影响如款项支付等主要合同义务的履行。法院在审理时要注意当事人的诉请及争议焦点,在合同特征不够明显、对裁判理由及处理结果没有实质影响,且双方已就此充分发表意见的情况下,没有必要再将法律关系性质作为焦点问题进行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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