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变更抚养权起诉的需要交纳一元至五十元。变更抚养的收费与离婚诉讼案件的情况相似,对于非财产类的案件,收费比较合理。根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一)离婚案件,每件交纳十元至五十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一万元的,超过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二)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五十元至一百元;(三)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一元至五十元。 法律依据: 《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五条,(一)离婚案件,每件交纳十元至五十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一万元的,超过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二)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五十元至一百元;(三)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一元至五十元。 |